10月12日,黑龙江五常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关于“同居女友流产后分手,男方要求返还彩礼”的案件。
据了解,原告小李(化名)与被告小燕(化名)于2019年打工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。
2020年1月,小燕未婚先孕,两家商量结婚事宜,小燕提出向小李索要彩礼20万元,并同意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典礼仪式。随后小李通过银行转账给小燕10万元。
2020年2月,双方商议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。
2021年初,小李父亲病故,家庭条件恶化,小燕提出购房购车的要求,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分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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